据加拿大CIC News 1月6日报道,加拿大留学生和临时工人的临时居民签证(Temporary Resident Visa,简称TRV)被拒签的一个常见原因,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申请人会在签证到期后回国。
换句话说,如果入境口岸的官员不相信短期进入加拿大求学或临时工作的外国公民,会按照签证上的日期离境,申请人就可能被拒签。(注意:移民官在判断TRV申请时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即使是根据加拿大移民局的递送指示进行判断)
签证官决定拒签临时居民签证有多种原因。其中最常见的是移民官认为临时居民申请人与其原居地之间缺乏家庭联系。这是最常见的情况之一,因此签证官担心申请人可能不会按要求返回原居地。
如果申请人的临时签证申请因 “缺乏家庭联系 “而被拒,或者申请人希望确保在来加拿大之前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家庭联系,以下将提供五种方法向移民局证明,申请人确实会在居留期结束后返回原居地。
返回工作岗位
Return to work
如果加拿大临时居民申请人目前在原居地工作,且已得到承诺,在加拿大逗留期满后,其现雇主将重新雇用他们,则申请人可使用相关文件向移民官证明他们将返回原居地。
财产所有权
Property ownership
临时居民签证申请人如果在原居地拥有或租赁房屋,应提供租赁或抵押协议等文件,以证明他们在加拿大逗留期满后有房产或物业可以返回。
现有工作机会
Existing job offers
如果临时居民签证申请人来加拿大工作或求学,但有原居地的雇主承诺,将在其回去后雇用他们,则他们可以使用工作邀请函(job offer)作为其有意返回原居地的证明。
现有金融资产
Existing financial assets
临时居民签证申请人原居地有效银行账户的资产状况、股票和债券,可帮助申请人证明其在加拿大签证到期后回原居地的意愿。
未来承诺
Upcoming commitments
原居地的入学证明或未来的工作邀请函的作用相同,也可以让移民官相信申请人在访问加拿大后有理由回去的其中一种方式。
准备加拿大临时居民签证申请的一个关键提示:细节!
最有力的加拿大移民申请往往也是最详细的。因此,建议申请人在填写申请时尽量详尽,包括提交多份文件,以证明申请人打算在签证到期后回原籍国等事项。上述部分所列的文件,有助于向加拿大移民当局证明申请人确实打算在加国临时逗留。
了解双重意向
Dual Intent
加拿大移民近期的一项重要趋势是验证双重意向,以此来绕过需要证明申请人将在临时居民签证过期后返回原居地的问题。
从今年4月5日起,IRCC修改了规则,现在移民官必须承认 “有两个意图,最初是临时居住,最终是永久居住,两者是合法的”。
双重意图允许新来的临时居民表明他们希望在其临时居住许可到期后永久定居加拿大,这意味着在学习签证或者工作签证到期后,申请人不一定需要离开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