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旅游签证

htica 加拿大签证

 签证所需材料 

1、照片:白底,35×45mm拍摄时注意光线均匀,不要佩戴眼镜,露出双耳请用纯色墙做背景,避免衣服与背景色相同

2、签证申请表

3、护照首页

3.1.护照离出发日必须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

3.2.请拍摄或扫描彩色的护照首页,字体清晰可见,无反光,无遮挡

4、护照整本整张拍摄或扫描

4.1.拍摄或扫描完整清晰照片,露出四个边角

4.2.请拍摄或扫描护照整本(含首页,尾页,所有护照盖章及签注页),请保证护照整本平稳无遮挡

5、身份证

5.1.请拍摄或扫描清晰彩色的身份证正反面

5.2.无反光,露出四个边角,请勿压边拍摄

6、户口本

6.1.家庭户口的:拍摄或扫描整本户口本的所有页

6.2.集体户口的:拍摄或扫描集体户主首页+申请人本人

  • 6.2.字体清晰可见,露出四个边角,不要压边拍摄

7、婚姻状况

7.1.已婚者:请提供结婚证

7.2.离婚者:请提供离婚证

7.3.未婚、丧偶者无需提供

8、公司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公章

8.1.请使用A4纸复印后加盖公章,公章需与公司名称以及在职证明一致

8.2.如公司资质证明不是以上文件,请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医院经营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

8.3.请提供最新年审版本

9、美加澳纽通用英文在职模板

10、银行流水

10.1.请打印近半年个人名下活期流水账单,建议提供平时用卡及工资卡账单,不能使用信用卡账单

10.2.流水打印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对应银行柜台打印流水账单,并加盖银行公章(部分银行支持使用电子章)

10.3.银行流水打印日期距离录指纹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余额不得少于5万人民币/人

11、旧护照

11.1.如有旧护照,务必提供

11.2.拍摄或扫描完整清晰照片,露出四个边角

11.3.请拍摄或扫描旧护照整本(含首页,尾页,所有护照盖章及签注页),请保证护照整本平稳无遮挡

11.4.如未拍摄或扫描,默认无旧护照或旧护照遗失

12、辅助资产

12.1.房产/车产/保险/股票/理财产品等

12.2.如有建议提供,有利于签证的通过率

12.3.本人或配偶名下均可

12.4.股票和理财产品需要邮寄相关机构开具的原件证明

13、行程单

13.1.近十年内去过美国/加拿大或目前持有有效美国签证的申请人可不提供

13.2.中/英文版旅游计划行程、写明具体日期以及停留的城市

14、同行人资料

14.1.如同行人尚未获得签证,请拍摄或扫描其护照首页复印件

14.2.如同行人已获得签证,请拍摄或扫描其护照首页+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14.3.另建议您提供与同行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公证书/出生证/派出所证明/合照等

15、学龄前儿童提供出生证复印件(中学生另外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16、退休人员另外提供退休证复印件(需额外提供子女或配偶的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办理须知:

1.产品不包含签证通过后,护照邮寄签证中心贴签的往返快递费。申请人需自行将护照等资料邮寄到签证中心贴签并支付返回护照的费用(汇款至签证中心账户),寄到录指纹同个签证中心:快递回邮费77元/人;如无法提供指纹贴纸凭证、或免录指纹申请者、或邮寄到非录指纹的同个签证中心,需支付101元递送费+77元快递费,共计178元

2.个别案件提出申请后有可能需要追加资料、要求面试、资料不受理被退回等情况

3.加拿大受理时间长,领馆视签证资料不同受理时间不同,未出签证请不要出机票酒店,以免造成损失

4.请按照真实访问目的申请,如隐瞒真实访问目的,会被直接拒签或多年内不得再进入加拿大


温馨提示:

1. 办理周期、操作时间、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签证次数等均为基于以往经验的数据预估,实际请以使馆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2. 申请人未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预定机票、酒店,因出签结果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 如申请人现有护照在我司办理过程中丢失,我司每本最高赔付600元人民币;

4. 证件套、文件夹等非签证所需资料请勿邮寄,若不慎丢失,损失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 申请人收到签证后请务必核对签证信息,如有问题需在两个工作日内与客服联系,我司将与使馆申请更正,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以及费用;

6. 签证若已进入使馆办理流程,申请人中途申请撤销办理,我司将无法退还任何费用;

7. 我司在收到申请人资料后,经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的权利;

8. 如因我司操作失误,影响申请人出行计划,我司将退还实际收取申请人的服务费用,其他费用包括签证中心签证费和签证中心服务费等我司不予承担;

9. 签证办理过程中,使馆保留对申请人增补资料的权利,请申请人积极配合使馆工作,以便顺利出签;

10. 如申请人选择我司代做行程、机票、酒店预订单,特此声明我司所提供的酒店预订单有小概率可能会被酒店方取消,导致使馆无法查询到预定信息,若因酒店方取消等问题导致拒签,我司将不承担拒签带来的后果,请知悉。

11. 我司仅受理申请人签证业务,需申请人自行与航司确认各国家出入境政策并自行承担出入境风险,如因疫情、海关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申请人入境遭拒或产生其他额外损失,我司概不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请知悉。

12. 针对申根国家、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南非商品,如签证材料已进行了审核操作,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取消办理,我司将收取服务费200元/人,申根国家名单: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