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生成式 AI 工具凭借强大的文字润色和逻辑整理能力,成为了不少移民申请人的“写作神器”。从留学学习计划、资金来源说明,到难民申请陈述、配偶团聚的爱情故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直接丢给 AI 帮自己“润色”或“代写”。

然而,AI 带来的信息幻觉(Fabrication)、虚构案例、法律依据错误以及千篇一律的通用模板,正在对加拿大移民法律体系的严肃性产生巨大冲击。

为此,加拿大移民与难民委员会(IRB)正式发布并全面执行了针对人工智能(AI)使用的专项实务指引。这一新规对所有向 IRB(以及广义的 IRCC 移民局审核端)递交材料的申请人、律师及中介做出了极其明确的底线划定。

一、 红线规定:三类核心“个人证据”严禁使用 AI 撰写或改写

在新规中,IRB 划定了一条不可逾越的绝对红线:凡是涉及反映或汇报申请人个人真实经历与知识的“个人证据(Personal Evidence)”,一律不得使用 AI 生成或进行实质性修改

明确禁止使用 AI 的情形包括:

  1. 草拟与改写故事:禁止使用 AI 撰写或重写个人陈述(如难民申请的 BOC 陈述、团聚故事、移民解释信等)。类似“帮我把这段经历改得更有说服力”、“润色一下我的悲惨遭遇”或“修复故事里的不一致之处”等 AI 提示词(Prompts)均被严格禁止。
  2. 生成或修改证词与宣誓书:证人证言(Witness Statements)、宣誓书(Affidavits)必须基于个人亲身感知与记忆,不得使用 AI 代笔。
  3. 制作或伪造旁证材料:严格禁止使用 AI 工具生成、修改或美化照片、截屏、视频及其他证明文件。

二、 强制披露与 AI 使用声明(AI Declaration)

如果在准备法律文书或论述材料的过程中使用了 AI 工具(例如辅助辅助检索或翻译),申请人及代理人必须履行强制披露义务

  • 标准声明文件:凡是经过 AI 生成或实质性修改文本的递交文件,必须附上规范的声明,明确写明:“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was used to create or materially change text in this document…”(本文件使用了人工智能来生成或实质性修改文本…)
  • 责任归属明确:声明中必须由具体的核查人(申请人或持牌律师/顾问)署名,确认其已对 AI 输出的内容、引用的判例和法律依据进行了 100% 的人工校验。
  • AI 翻译与转录:使用 AI 进行翻译或语音转录的,除需如实披露外,仍必须附带人类译者的确认声明。

三、 违规后果:拒签、不予采信与虚假陈述风险

不要以为签证官或移民官“查不出 AI 的痕迹”。目前移民局审核端正在引入跨文件交叉比对与智能模板识别系统。如果被判定违规使用 AI 或发现 AI 生成了虚假事实,将引发极严重的后果:

  1. 直接拒签与证据作废:IRB 或签证官可直接拒绝采信该份证据,或对申请人的整体可信度(Credibility)做出负面推论。
  2. 触发 Misrepresentation(虚假陈述):如果 AI 在生成文章时“自行发挥”捏造了并未发生的细节、错误的日期或虚假的法条判例,一旦被认定为虚假陈述,申请人将面临5 年内禁止入境/申请加拿大任何签证的严厉惩罚。
  3. 行业监管处罚:对于违规使用 AI 的持牌移民顾问(RCIC)或律师,IRB 将直接通报给其所属的监管机构(如 CICC 或律师协会)进行执业纪律处罚。

申请人实操指南:如何在 AI 时代安全递交材料?

  1. 坚持“Human-First(人类第一)”原则: 个人经历、工作职责、申请动机等核心文书,必须完全由申请人用自己的语言真实还原。真实而有瑕疵的个人叙述,远比充满 AI 味、毫无灵魂的完美范文更有说服力。
  2. 切勿把 AI 作为法条引用依据: 大语言模型极其容易“幻觉”出不存在的法条或判例。法律依据必须通过 CanLII 或官方政府网站(canada.ca)由人工亲自复核。
  3. 杜绝“废话填充(Padding)”: IRB 在指引中特别指出,不要为了显得文章长而让 AI 生成大量与案件具体事实无关的通用套话。“长文章不等于好文章”,简洁、精准、真实才是移民审核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