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PR)的外国公民可以带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一同来加拿大。
这里需要重要区分的是,获得永居后直接带家人来加拿大与永久居民在移居加拿大后有资格赞助的家庭成员是不同的。加拿大永久居民带家庭成员来加拿大时,IRCC澄清这些家庭成员必须已作为主申请人的“受抚养人”接受永久居留处理。这两种情况我们会分别讨论。
注意:在以下所有情况中,IRCC都澄清加拿大永久居民的受抚养人不能在主申请人之前抵达加拿大。因而,受抚养人必须与主申请人同时抵达或在主申请人之后抵达。
1. 一同前往:需满足受抚养人资格
如果你的家人在你提交永居申请时被列为“受抚养人”(dependents),在你获得永居后,他们可以同你一同前往加拿大。符合作为受抚养人资格的家庭成员名单包括:
- 配偶或同居伴侣
- 受抚养子女
- 配偶或同居伴侣的受抚养子女
- 受抚养子女的受抚养子女
一般来说,在上述所有情况中,受抚养子女是指22岁以下且没有配偶或伴侣的人。然而,根据IRCC的规定,22岁或以上的子女也可以被视为受抚养人,前提是他们“在22岁前一直依赖父母的经济支持”并且“因为精神或身体状况无法自行财务支持”。
关于什么是受抚养子女的资讯请参照官网信息,因为这可能会根据候选人申请的特定项目的锁定年龄日期而有所变化。
哪些成员不能一同赴加?
另一方面,IRCC列出以下家庭成员作为不能随刚获得PR的人来加拿大:
- 父母
- 祖父母
- 兄弟姐妹
- 叔叔/阿姨等
- 侄子/侄女等
- 其他亲戚
2. 后续前来:永久居民赞助您的家人
除了受抚养人外,其他家庭成员无法一同移民加拿大,但永久居民到达这里后,可以赞助(sponsorship)不同的家庭成员来加拿大加入他们。再次强调,这与上述情况的区别在于,赞助是在主申请人抵达加拿大后进行的。
注:有些翻译将sponsor也翻译为担保,我们这里翻译为赞助,两个所指项目是相同的。
此外,这个过程取决于申请人是在赞助配偶或同居伴侣、受抚养子女还是父母/祖父母。实际上,根据被赞助的对象不同,加拿大永久居民(赞助人)可能有几个选择来赞助他们的家人来加拿大:
配偶或同居伴侣
- 境外赞助
- 境外赞助允许加拿大人和永久居民担保其配偶或普通法伴侣在加拿大永久居留,无论他们居住在世界哪个地方。
- 境内赞助
- 境内赞助允许加拿大人和永久居民担保其配偶或普通法伴侣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如果夫妇已经在加拿大共同生活)。
- 配偶开放工作许可(SOWP)
- 加拿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同居伴侣和事实婚姻伴侣可以在处理永久居留担保申请期间获得开放式工作许可证。
子女或其他受抚养人
- 通过家庭类赞助提供的受抚养子女担保的主要目的是使居住在不同国家的家庭成员能够在加拿大团聚并共同生活。更具体地说,该计划允许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将他们的孩子从国外带到加拿大作为永久居民。
- 受抚养子女,无论是亲生子女还是领养子女,都可以作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与父母一起生活。
父母或祖父母
- 父母和祖父母计划(PGP)
- 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赞助其父母和祖父母移民加拿大。根据该计划获得批准的父母和祖父母将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并最终可能能够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
- 超级签证
- 超级签证允许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父母和祖父母在首次访问时以访客身份连续五年(2022 年 7 月 4 日生效)来加拿大,而无需更新身份。这比普通探亲签证的上限6个月访客身份要长得多。
非直系亲属
是否可以赞助其他亲戚(非直系亲属)?
通常是不能的。但是此规则也有例外,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可以赞助非直系亲属(例如兄弟姐妹、侄女或外甥等):
- 您没有任何其他可以赞助的直系亲属,或者
- 您已合法收养他们,并且他们符合受抚养子女的定义。
是您的非直系亲属但其是孤儿
您可以赞助孤儿兄弟、姐妹、侄子、侄女或孙子,前提是他们满足所有这些条件:
- 其与您有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
- 其父母已不在世
- 其未满 18 岁且是未婚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您不能赞助您的兄弟、姐妹、侄子、侄女或孙子:
- 其父母之一还在世
- 无法确定其父母的所在
- 其父母抛弃了他
- 当父母一方或双方都在世时,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正在照顾他们
- 其父母入狱或以其他方式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