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移民申请人所有个人条件都符合加拿大移民部的要求,但如果身患特定疾病的话,也可能会导致整个移民申请被拒。据统计,每年大约有1000多名左右的申请人,因为医疗情况无法入境加拿大,而被拒绝移民申请。
该数字对于每年40-50万左右的移民总人数而言虽然只占到了0.2%,但确实也会让不少人担心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会成为加拿大拒绝自己移民申请的理由。
那么,到底身患哪些疾病无法移民加拿大呢?
想要了解这一点,就必须知道一个概念——医疗不可入境情况(Medical Inadmissibility),即申请人因为个人身体原因而不被允许入境加拿大的情况,一般分为以下三种理由:
一、对公共健康有所危害
通常移民部会特别注意体检报告中,申请人是否身患可能对加拿大公共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传染病,如仍处于传染期的肺结核,或者依旧具有传染性的梅毒等;但是,并非身患传染病就一定属于医疗不可入境情况。
二、对公共安全有所危害
申请人的身体或精神状况可能会对加拿大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危害时,也可能因医疗不可入境情况而被拒绝移民申请,如突然丧失行动能力或知觉,又或者是无法预测的的暴力行为等。
三、对加拿大的医疗服务造成重大负担
如果申请人所患的疾病尚未治愈,或无法彻底治愈且经常需要医疗服务的话,移民部会审批申请人所需服务是否会对医疗系统造成过大的负担。
具体数额为,是否每年需要享受等价26,220加币的医疗服务,或者是5年131,000加币的医疗服务。
因此,即使身患一些需要定时接受医疗治疗的疾病,依旧可以移民加拿大。
以全球最让人闻风丧胆的传染病艾滋病为例:
虽然艾滋病是无法治愈的传染病,但是现代医学已经可以将其控制为可控的慢性病。接受规定治疗的HIV携带者可将病毒控制为不可测与不传染(U=U)的地步,对于这类HIV携带者,只要移民部认可他们移民加拿大后的年医疗花费不会超过26,220加币,他们就不会因为医疗不可入境情况而被拒绝移民。除了艾滋病以外,还有以下疾病也有可能不会因医疗不可入境情况而被拒绝移民,该表单包括但不限于:
– 慢性肾病
– 克罗恩病
– 糖尿病
– 癌症
– 自身免疫性疾病(如艾滋病、红斑狼疮)
– 学习障碍
– 自闭症
– 大脑性麻痹
– 唐氏综合症
– 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
– 肝病
– ……
医疗不可入境情况几乎对所有的签证以及移民申请人有效,除了以下人群:
– 难民及其家属
– 受保护人员
– 某些由家人担保的人,如受抚养子女、配偶和同居伴侣
综上所述,移民部并没有指名道姓所有绝对无法移民加拿大的疾病,更多的还是考量申请人的医疗情况是否会对加拿大造成危害,或者是对医疗系统造成过大的负担,并且考量角度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简单来说,只要是通过积极配合治疗,让病症得到控制的疾病,并且常规治疗不会太贵的话,就不会影响移民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