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关于加拿大永久居留PR的一些事

htica 加拿大移民

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赋予个人在加拿大任何地方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权利,而不像临时居民那样受到限制。PR身份为持有人提供了加拿大公民身份的许多特权,同时也要求持有人履行特定的义务来维持。

移民监”就是加拿大PR持有人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为了保持永居身份,加拿大PR持有人必须遵守五年内至少有730天(两年)实际居住在加拿大的要求,除非符合某些豁免条件。

这个义务是从PR持有人成为永久居民的那一天开始算起,通常是在签署登陆文件或收到永久居留确认书(COPR)的时候。

具体来说,在申请或评估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如,PR卡续签)之前的五年期间,PR持有人必须在加拿大境内住满730天;这730天不必须是连续的,可以是通过多次停留累积的天数;这五年期也并不是随机的,而是指申请PR卡续签或身份评估日期之前的那五年。

事实上,这730天并不是只有人在加拿大境内才能满足的,在某些条件下,在境外的居住时间也可以被算作居住义务之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在海外为加拿大雇主工作
    • 如果PR持有人是全职受雇于加拿大企业、机构或加拿大联邦、省或地区政府的员工,在国外工作的天数将计入730天内。例如,一家加拿大公司派一名PR持有人去管理一个海外分支机构。其在国外的时间将被视为在加拿大,前提是其可以提供就业证明。
  • 陪同身为加拿大公民的配偶或伴侣
    • 如果PR持有人与身为加拿大公民的配偶或同居伴侣一起出国旅行或居住,这些天数将计入其居住义务的730天内。但是这些天数不能计入成为加拿大公民所需的居住义务时长。
  • 陪同身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配偶或伴侣为加拿大实体公司工作
    • PR持有人的配偶或伴侣同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外的加拿大企业或政府部门全职工作,这种情况下陪同前往的PR持有人在国外居住的天数可计入居住义务的730天。此类情况需能提供出配偶或伴侣的工作证明。

计算居住天数很简单,但需要仔细保存记录。从评估身份的日期开始(如,申请更新PR卡时),从该日期往回数5年。将在这一期间在加拿大实际逗留的所有天数加起来(抵达加拿大的那一天算作一整天)。别忘了包括在国外的符合条件的合格时间。保留旅行行程、登机牌、护照盖章、雇佣合同或其他证明,以验证在加拿大的逗留时间。

关于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还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澄清:

1️⃣ PR卡到期不影响身份状态

PR卡过期并不意味着持有人失去了永久居民身份。这张卡只是身份的证明,而不是身份本身。持有人可以申请新的永久居留卡或永久居留旅行文件(PRTD)。

2️⃣未能履行居住义务

  • 如果PR持有人没有满足730天的居住要求,其身份不会自动被撤销。移民官员会通过询问或上诉程序(例如,在PRTD拒绝后)来评估其案件。
  • 人道和同情理由:PR持有人可以提供未能满足居住的理由,如家庭紧急情况或医疗问题,这些理由可能会被考虑以保留其身份。

3️⃣自愿放弃

如果加拿大PR持有人决定永久搬到另一个国家,可以自愿放弃其PR身份。

4️⃣驱逐令

针对PR持有人发出的驱逐令(例如,由于犯罪行为或虚假陈述)可能导致永久居民身份丧失。

5️⃣成为加拿大公民

获得公民身份后,永久居留(PR)身份将自动被公民身份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