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公证是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出国留学涉及的公证种类较多,常见的有:国内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等,这类公证多以间接公证的形式出现。此外,因为各国及其学校对申请人的要求不同,还需要大家仔细对照使用机构的要求,明确自身需求后再来申请办理公证。
今天给大家分享分享未成年人前往加拿大留学时,需办理的加拿大监护声明公证相关事宜~
1.什么是加拿大监护声明公证?
当未成年人申请去加拿大留学时,需要由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来做该未成年人在加拿大的监护人,而未成年人的父母则需提交一份同意监护的声明公证。
指定监护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照顾该未成年人,在其加拿大留学期间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和及时处理一些较为紧急的情况。加拿大监护声明公证属于签字类型的公证,需要签字人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2.监护公证文件
加拿大学校和使领馆要求的监护公证文件有哪些地方值得注意的呢?
加拿大移民部给出了规定的格式,是一个两页的文件,可以去网站上自行下载。文件的第一页是加拿大的监护人同意接受学生父母的委托,将作为监护人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文件的第二页则是学生父母要在国内公证处做监护声明公证所需要的公证件了,主要内容是学生的父母同意指定的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作为孩子在加拿大的监护人。办理此项公证需要父母双方来到公证处并在公证员面前签名。
3.办理此项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及子女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2、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
3、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加拿大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指定的国外监护人的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