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随着加拿大各类移民通道(如EE、PNP等)门槛逐步提高、政策收紧,越来越多申请人开始将目光转向配偶/同居伴侣担保移民。相比技术类移民,配偶担保以“感情关系”为核心,只要材料准备得当,是一条相对稳定、可控性高的路径。
但这条路也并非“感情真实就一定能过”。很多人卡在关系证明、爱情陈述信、移民官面试,甚至因为材料准备不充分而被拒签,错失机会。
配偶担保 vs同居伴侣担保的申请区别
配偶担保移民申请要求:
担保人:
- 年满18岁的PR或公民
- 没有接受政府的资助(social assistancee)
- 有一定经济基础(没有收入的硬性要求)
- 无最低收入(MNI)要求
- 永久居民住在加拿大以外不能担保
- 加拿大公民住在国外可以担保,但要证明在被担保人成为永久居民后会返回加拿大居住
被担保人:
- 年满18岁
- 通过移民局体检
- 在任何国家居住满6个月,需提交该国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如申请人与担保人共同居住在加拿大,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加拿大临时居民身份与申请人具备法律效力的民事婚姻
同居伴侣担移民申请要求:
您的同居伴侣(Common-Law Partner)需满足以下条件:
性别不限
年满18岁
居住至少12个月,具体包括:持续一年同居生活,无长期分离;若任何一方曾短暂离开住所,仅限以下原因:家庭责任-工作或商务差旅
所有分开时间必须满足:
短期临时性
*需要提供同居关系的证明
同居伴侣关系怎么证明
可以作为同居关系证明的材料包括:
共有住宅产权证明
共同签署的租房合同或租赁协议
联合账户的证明,例如:
电费、煤气、电话、网络等
联合信用卡账户或联合银行账户
(请至少提交一份联合账单)
双方重要文件显示相同地址,例如:
驾照、保险单、身份证明文件
加拿大Common law宣誓公证 (IMM 5409)
官方声明,证明你们是同居满一年的伴侣关系。需双方填写并在线找公证人签字认证,作为移民材料之一
爱情陈述信
如何去写爱情陈述信?
在配偶或同居担保申请中,“爱情陈述信”是证明你们关系真实性的重要材料谁来写?
- 由担保人或申请人撰写,或两人共同写一份感情陈述
- 可用第一人称:“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
爱情陈述信(Proof of Relationship )
初识和相识过程/关系的发展过程
第一次见面的时间、地点、情况
交往的进展(例如确定关系、第一次约会、旅游经历)
重要的时间点(例如第一次见家人、订婚、开始同居)
同居或长期交往的证明
如何共同承担生活(租房、账单、购物、宠物照顾等)
双方家庭的了解和接受
是否有节日或旅行时与对方家人相处的记录?
为什么决定结婚或长期一起生活
分离期间如何保持感情联系(如适用)
远距离期间的联系频率和方式
任何探亲、旅游、视频记录等证据
共同认识的好友
例如:来自亲友的信件、社交媒体上公开关系的内容等
不建议的做法❌
- 抄模板、使用虚假内容
- 描述过于简单、缺乏细节
- 忽略时间线(写得很乱,会被怀疑是虚假故事)
实用技巧✅
- 用“讲故事”的方式写,而不是流水账
- 第一人称 + 真情实感(如“我们第一次吵架是因为……但这也让我们更加了解彼此”)
- 配合支持文件(如照片、聊天记录、邮件、收据)
如何应对移民局的抽查及面试
配偶/同居担保移民过程中,移民局可能会进行“抽查”或要求进行“面试”,以验证关系的真实性
什么情况会被抽查或面试?
- 情侣关系时间过短(特别是同居关系)
- 提交材料存在矛盾或不一致
- 缺乏共同生活的证据
- 担保人曾有多次离婚记录
- 担保人曾担保过多位他人
常见题举例问:
- 你们在哪里认识?什么时候开始交往?
- 对方家里几口人?生日?有什么生活习惯?
- 最近一起出门/旅游是什么时候?去哪了?
面试技巧:
- 回忆真实生活细节,不用背答案
- 携带辅助证据(照片、账单、聊天记录)
避免错误做法:
- 不要编造故事 / 背标准答案
- 不要提供假材料
常见拒签原因
关系不被认为真实
提交材料前后矛盾,故事不一致
缺乏共同生活证据,如没有合租合同、联合银行账户等
面试中双方回答不一致,被怀疑是假
证据不足
没有足够合照、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感情证明
没有展示关系发展的完整过程(如初识、同居、见家长等)
背景问题
申请人或担保人有刑事记录、破产、滞留史等
曾经有移民/签证申请被拒却没有合理解释
担保人收入或资质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