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移民加拿大,对粉丝数、流量有什么要求?满足这些条件轻松移民加拿大!

htica 加拿大移民

互联网时代,社交媒体给予了每一个普通人“走红”的机会。拥有流量、粉丝和一定变现能力的网络红人、自媒体博主越来越多,“网红”逐渐成为了一种新的职业,甚至创造了“网红经济”这一新的经济形式。为此,加拿大还专门正式推出了一项“新的”移民项目,即网红移民项目,来更好地服务于有移民需求的网红。

网红(Internet celebrity)是网络红人或网络明星的简称。网红指的是在网络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人物,通过视频内容或文字内容吸引粉丝关注,并持续进行创作。目前,网红们常在Instagram、Youtube、抖音、小红书、微博等平台活跃。

网红移民项目,从移民局的移民项目定义上来看,并不是一个新的移民项目。而是因为网红这个新的职业,导致了传统的自雇移民的职业范围的扩大。从最新颁布的加拿大国家职业分类NOC 2021 V1.0 看,网红(influencer NOC 55109)这个职业正式被列为艺术文化和体育休闲类的职业

而根据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对自雇项目的职业定义,文化艺术和体育休闲类职业正是作为自雇人士从事的职业,符合该项目的要求。因此,可以说因为此次的职业定义扩大,催生了一个“新”的移民项目,网红移民项目。

网红移民申请条件

如果网红和其他自媒体从业者想通过网红移民项目来移民加拿大,需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1、职业要求:符合职业清单中的相关要求;

2、至少有两年以上相关自雇工作经验,且这两年的工作经验在过去五年内获得;

3、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并具有一定的网络影响力。

4、评分满35分以上

联邦自雇移民对申请人有评分要求,评分表中的内容包括学历、工作经验、年龄、语言能力、适应能力等,总分为100分,申请人需要满足35分或以上即有机会递交申请。

假如申请人自雇经验满5年以上,即可收获35分,实际上还是比较容易满足分数要求的。

网红移民项目优势

1、该项目具有低成本、无需在申请获批前开始自雇创业计划的特点; 

2、申请条件相对较低,不对申请人的学历和语言水平有硬性要求; 

3、办卡速度快,该项目不按照传统的先工签后移民流程进行,是加拿大移民项目中少数可以直接获得移民身份的联邦项目。

网红移民必须要满足的职业清单

艺术、文化、娱乐和体育领域的管理人员

50010 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和艺术馆管理人员

50011 出版、电影、广播和表演艺术经理

50012 娱乐、体育和健身项目及服务主管

图书馆员、档案员、保管员和策展人

51100 图书管理员

51101 保存者和馆长

51102 管理档案者

写作、翻译和相关交流专业人员

51110 编辑

51111 作者和作家

51112 技术撰稿人

51113 新闻工作者

51114 翻译口译人员

创意和表演艺术家

51120 制作人、导演、编舞和相关职业(广播、电影、电视、舞台、音频、动画)

51121 指挥、作曲家和编曲

51122 音乐家和歌手

图书馆博物馆技术职业

52100 图书馆档案技术员和助理

电影、广播和表演艺术方面的技术职业

52110 影片和摄像机操作员

52111 形象艺术技术员

52112 广播技术员

52113 音像和录影记录技术员

52114广播电视媒体主持人

52119 电影、广播和表演艺术的其他技术协调工种

图形和室内设计师

52120 平面设计师和插画师

52121 室内设计师和室内装饰师

与博物馆和艺术馆有关的职业

53100 登记员、修复员、讲解员和其他与博物馆和艺术馆有关的职业

摄影家和艺术与文化领域的辅助职业

53110 摄影师

53111 电影、广播、摄影和表演艺术助理和操作员

创意和表演艺术方面的职业

53120 舞者

53121 演员、喜剧演员和马戏团表演者

53122 画家、雕塑家和其他视觉艺术家

53123 戏剧、时装、展览和其他创意设计师

53124 工匠和手工艺人

53125 纺织品、皮革和毛皮制品制版师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相关职业

53200 运动员

53201 教练员

53202 体育官员和裁判员

娱乐/体育/健身方面的项目负责人

54100 娱乐、体育和健身方面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员

艺术和文化的支持性职业

55109 其他表演者(包括网红、魔术师、模特、木偶师和其他表演者)

网红移民申请被拒原因• 无法证明自己能够在加拿大开展业务; 
• 如果申请者是完全自雇的直播带货博主,是否可以用英语直播? 

• 艺术、文化和体育类博主,比如瑜伽教练,在登陆加拿大后如何开展个人业务?如果申请者无法证明自己所在的网红领域可以在加拿大成功开展业务,那么网红移民申请可能会被拒; 
• 没有独立经营的账号;
• 申请者可以证明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流量变现经验,但账号属于MCN公司或已与公司签约,这种情况下申请可能会被拒,因为移民局会认为这些申请者不算自雇;
• 缺乏个人影响力。加拿大移民局官方对网红的定义是:能够在广泛的主题上分享想法和建议,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创建了个人和品牌内容。并没有要求粉丝数量和变现能力。相比于这些,加拿大政府更重视网红的”个人品牌”和”影响力”,以及他们在移民后对加拿大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做出的贡献。

目前,网红移民还没有对流量、粉丝数等“硬数据”有要求。也就是说,从业者只要是在网络平台上有作品并且拥有一定影响力即可。不一定非要做真正意义上的“网络红人”或者“网络达人”。只要影响力达标,小红书、抖音等媒体上有一定的粉丝、流量基础就可以尝试通过这个渠道申请永久居民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