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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修改国籍法,对新移民影响深远

htica 加拿大移民

近日,加拿大国籍法迎来重大修改:Bill C-3 法案(亦称“失落的加拿大人”法案)已获得皇家御准,这意味着困扰众多海外加拿大家庭的“身份困局”将得到解决。

新法修改:打破“第一代限制”

这次修改的核心是取消了国籍传承中的“第一代限制”。根据新法:

  • 只要父母一方在孩子出生或收养前在加拿大累计居住满1095天(约3年),即使孩子出生在海外,也能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 新法具有追溯力,在法案生效前出生、受第一代限制影响的人也可申请获得公民身份
  • 法案为公民身份传承建立了一个基于“实质联系”的清晰框架

对众多华人家庭而言,这意味着:即使夫妻双方都是在中国出生,后来才移民加拿大(一方是公民,另一方是永久居民),如果在中国生孩子,只要任意一方父母在孩子出生前在加累计住满约3年,孩子就能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

从2009年限制到2023年违宪裁决

要理解这次修改的意义,我们需要回顾历史:

2009年保守党政府修改法律,引入了“第一代限制”规定: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只有在其孩子也出生在加拿大境内时,才能将公民身份传给孩子。这一限制导致众多海外出生的“第二代”加拿大人被排除在国籍体系之外。

这一规定在2023年12月19日被安大略省高等法院裁决为违宪。法院认为,该法律对在海外生育的加拿大家庭造成了不可接受的后果。

加拿大政府没有对裁决提出上诉,而是选择修改法律,并于2024年5月提出了Bill C-71法案(后成为Bill C-3),以回应法院的裁决。

“失落的加拿大人”这一术语指的是因过去公民法过时条款而失去或从未获得公民身份的人。尽管2009年和2015年的法律修改已经解决大部分案例,但仍有部分人群未被覆盖,此次新法旨在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对新移民的深远影响

此次修改最大意义在于保障了跨代家庭的权益。举例来说,一个华人家庭移民加拿大成为公民后,返回中国生下了宝宝(第二代)。按照旧法,这个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虽然可以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但当他/她长大后在中国结婚生子时,他/她的孩子(第三代)将无法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因为第二代宝宝属于“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受第一代限制约束。

新法则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只要这个家庭的第二代在孩子出生前满足在加拿大居住满3年的要求,他/她的孩子(第三代)就能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这意味着移民家庭的国籍传承权利得到了跨代保障。

对新移民群体,特别是在海外工作、留学或暂时回国生育的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大利好。他们不再需要担心因孩子出生地而无法传递公民身份,可以更灵活地规划家庭和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对“跨国收养者”仍设有“实质联系”测试,而加拿大国内收养者则无需满足此要求。这引发了是否构成歧视的争议,移民律师已准备就此提出宪章挑战。未来可能还会有进一步的法律调整。

加拿大移民部长Lena Metlege Diab表示:“Bill C-3 将解决我们公民法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为有海外出生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带来公平。”

这次修法不仅是对法律技术的调整,更是对“家”的重新定义——承认全球化背景下加籍家庭的多样性,让公民身份传承更加公平合理。特别是对于华人移民家庭来说,新法确保了家族跨代的国籍传承权利,使得移民加拿大这一选择具有了更长远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