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移民局的最新政策,申请入籍加拿大时,18至54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英语或法语能力证明,以满足语言要求。以下是具体要求和可接受的语言能力证明方式:
语言能力要求
- 申请人需证明其英语或法语的听说能力至少达到加拿大语言基准(CLB)4级。
- 对于英语,CLB 4级对应的雅思(IELTS)成绩大约是:
- 听力:4.5分
- 口语:4分。
- 对于法语,需通过TEF-Canada或TCF-Canada等考试,达到相应的CLB 4级标准。
可接受的语言能力证明
- 语言考试成绩:
- 雅思(IELTS)普通培训类(G类)成绩。
- 思培(CELPIP)成绩。
- 已过期的语言考试成绩也可以接受。
- 学历证明:
- 以英语或法语为教学语言的高中或以上学历毕业证。
- 在加拿大或国外完成的全英文或全法文授课的学历课程。
- 语言课程证书:
- 参加加拿大政府资助的语言课程(如LINC或CLIC),并达到CLB 4级。
- 从2025年起,未完成的学士或文凭课程也可视作语言能力证明。
语言考试豁免情况
- 65岁以上的申请人:可以免除语言考试要求。
- 健康原因:因健康问题(如听力障碍、语言障碍等)无法参加语言考试的申请人,可提交医疗证明申请豁免。
- 长期在加拿大生活: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加拿大长期使用英语或法语进行交流,也可能获得语言考试豁免。
总之,申请入籍加拿大时,大多数申请人需要提供语言能力证明,但也有多种替代方式可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