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顿大学(Carleton University),是加拿大著名公立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市中心,地理位置优越。Carleton University对学术诚信相当重视,任何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每一位在校学生和老师都应当遵守并维护校园的学术诚信环境。
01 卡尔顿大学
不诚信行为的定义
1. 抄袭:将他人的思想或作品不加以适当注明作为自己的,无论是否有意。抄袭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 完全或部分使用他人的材料
- 在任何学术作业中使用他人的思想、逐字转述材料、改写他人的内容、算法、公式、概念等,且未做适当的引用
- 未适当引用,使用他人的数据或研究成果
- 提交由他人完全或部分开发的计算机程序
- 未通过适当引用,使用他人作品
2. 合作:学生在没有教师明确指示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合作或协作完成作业。未遵循教师指示即为违反学术诚信标准。
3. 虚假陈述:学生不得提交虚假的作业、研究、证明文件或其他学术材料,或在任何学术场合下虚假陈述事实。虚假陈述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 伪造研究或实验结果和数据
- 伪造事实或参考文献
- 伪造医疗或同情证明
- 伪造录取文件
- 伪造推荐信或其他推荐信
- 伪造学术记录、成绩单、文凭或其他注册记录
- 伪造提交日期或时间
- 伪造考试成绩或记录
4. 冒名顶替:冒名顶替他人或与他人达成协议,在考试、实验或其他作业时顶替他人。
5. 隐瞒:隐瞒记录、成绩单或其他学术文件,以误导或获取不正当学术优势。
6. 妨碍与干扰:为获取不正当学术优势,妨碍或干扰他人的学术活动。
7. 干扰课堂活动、教学或考试:学生干扰课堂或其他教学活动。
8. 不正当获取访问权限:不正当获取考试内容,或获取不正当学术优势。
02 卡尔顿大学
学术不诚信的处理流程
1. 涉嫌违规行为
如发现可疑的学术不诚信行为,教师或监督人员将把涉嫌违反政策的情况及所有相关证据,报告给院系院长办公室。如果违纪指控未能在最终成绩报告提交截止日期之前解决,教师会在电子成绩系统中记录”GNA”成绩。成绩单上出现的GNA成绩不会影响学生课程,但如果最终的解决结果导致成绩不符合先决条件,学生可能会被移除相关课程。
2. 院长对指控的审查
在审查相关文档后,负责的院长可以决定:
- 证据不足以继续处理,并将文档退还给教师
- 证据充足,可以继续处理,并将联系学生
3. 与学生联系
院系院长将向学生发出一封指控通知函,其中包括指控的内容、相关证据,并提供学生回应指控的机会。学生有权查看所有可能用于支持违规指控的证据。不过院长可能会对证据进行适当的删减或保密处理。
学生可以选择主动承认错误并承担责任。如果选择此项,学院将明确列出所施加的处分。如果需要,可以由学生或院长要求在收到指控后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安排会议讨论指控。如果学生在五个工作日内未回应院长的指控通知函,或未参加安排好的会议,院长可以基于现有证据作出决定。
4. 院长的决定
在审查所有相关证据后,院系院长将决定是否违反了政策,并根据情况决定适当的处分。
学生的过往违规行为不得作为决定当前指控是否成立的证据。但对于过去存在违规行为的学生,第二次违规的处罚会较之前严重。
5. 通知
院长将及时通知学生决定的结果。如果院长认为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学生将被告知新的信息,并在做出最终决定前,有机会回应是否违反了政策。
6. 可能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
- 书面警告
- 完成补救过程(包括参加写作辅导或学习技巧工作坊、完成学术诚信计算机教程或提交新的作业进行评分)
- 重新提交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术作品进行评估,可以带有或不带有成绩惩罚
- 给予较低的成绩(包括零分或不及格)
- 降低该课程的最终成绩
- 给予不合格或失败的成绩
- 要求该课程的最终成绩不得转换为其他成绩(例如,SAT/UNS)
- 赔偿由于违反此政策而导致的大学成本
- 从发生违规行为的课程中退课
- 学生的学习计划中增加最多1.0学分的要求
- 在最多三(3)学期内,限制每学期注册的学分数
- 暂停学籍最长三(3)学期
- 开除学籍,并在学生成绩单上注明
7. 申诉
所有学生都有权对学术诚信申诉委员会(Senate Student Academic Integrity Appeals Committee)所施加的处分提出申诉。学生应在收到通知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向大学注册办公室提出申诉。申诉应通过大学注册办公室网站上提供的在线申诉申请表格提交。申诉必须包含简明的陈述,明确标明申诉的依据。
1)申诉应基于以下理由:
- 新的信息和事实,这些信息和事实未被原决策者考虑
- 未正确遵循政策及相关程序
- 所施加的处分与违规行为不符
2)提交在线申诉申请表格后的五(5)个
工作日内,注册办公室的负责人将:
- 向学生提供书面确认,确认已收到其申诉
- 通知学生在线申诉申请表格中缺少的信息
- 通知原决策者关于申诉的情况
通常,在负责人发出申诉通知后的七(7)个工作日内,学生可以预约与大学注册办公室会面,并审阅他们的档案。在这种情况下,学生通常会有额外的五(5)个工作日来提供补充证据,回应档案中的材料,或进一步补充申诉通知中所陈述的案件。
3)决策过程:
委员会将在考虑学生提供的文件、院长办公室提供的档案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后作出决定。
委员会可以:
- 与院长进行咨询
- 确定没有申诉的依据
- 驳回申诉
- 允许申诉并将案件转回院长处理
- 允许申诉并将案件转给另一位院长
- 允许申诉并将案件转交给由三位未参与原决策的院长组成的委员会重新审理
- 根据需要咨询相关领域的专家
委员会将在做出决定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申诉决定通知学生、原决策者、申诉服务部,以及所有收到院长决定信函副本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