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拿大探亲签证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基本材料
申请表:填写完整的 “临时居民签证申请表”,年满 18 周岁及以上的随行子女必须填写各自的申请表格。
护照:申请人及每位随行的家庭成员的有效护照,每本护照须包含除最后一页外的至少一整页空白页,且护照必须在行程前至少 6 个月有效。
照片:申请人及每位随行的家庭成员每人需递交两张相同的在 6 个月内拍摄的彩色或黑白照片,背景为纯白色,相片外框大小为 35 毫米 ×45 毫米,每张照片后以拼音注明此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
身份证与户口本: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整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资金证明:如近 6 个月银行流水账单原件,余额建议 3 万以上,5 万存款证明单,银行会冻结 3 月以上含;房产证、汽车行驶证、基金、股票、有价证券等材料复印件。
与邀请方有关的材料
邀请函:由在加拿大的亲属出具的邀请函原件或扫描件,需包含申请人的姓名全称、亲友的姓名全称以及与申请人的关系、访问期限、地址、电话等信息。如果邀请人是工作或者持有枫叶卡或者是加拿大公民,还需提供护照和枫叶卡复印件、工作证明文件、加拿大税务总局开具税单 (简称 NOA)、邀请人全家家庭成员清单。
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亲属关系公证等。
其他材料
在职证明或退休证明:在职人士需出具单位在职证明原件,列明申请人的职务、入职时间、月薪及准假等信息,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若有退休福利证明文件也可提供。
在校证明:如果申请人是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放假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学校准假前往加拿大旅游及准假期限、费用由谁支付、保证其准时回国以及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由有关负责人签名,注明姓名及职务。
行程安排材料:包括往返机票预订单、在加期间的酒店预订单、在加期间的行程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