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大学(简称多大),University of Toronto(简称 UofT 或UToronto),始建于1827年,坐落在加拿大第一大城市多伦多,是顶尖的公立研究型大学。所有University of Toronto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循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原则,尊重他人的工作,也尊重自己的学习成果。
01 多伦多大学不诚信行为的定义
- 修改考试答案
- 考试时使用手机
- 商业辅导服务
- 未标注或引用来源
- 未能正确引用信息
- 请朋友代考
- 未经授权,在考试中查看笔记
- 抄袭
- 重新提交之前的作业
- 提交朋友的旧作业
- 提交购买的作业
- 提交共享的作业
- 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提交
- 未注明引用的句子和段落
- 未能适当引用/错误引用来源
- 使用伪造的医疗表格
- 在记分评估中使用如Chegg等提供答案的网站
- 在记分评估中使用ChatGPT或其他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
02 多伦多大学学术不诚信的处理流程
1. 教授约谈:
如果教授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学生有学术违规行为,将安排与学生会面并讨论学生的行为。在与教授的会面中,学生所说的任何内容将不会被用作对学生不利的证据。
如果讨论后教授认为学生并未犯下学术违规行为,则不会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会面后教授认为学生确实有学术违规行为,教授将向系主任或院长提交学术不诚信行为的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学生未参加和教授的会议,或未回应教授的邀请,案件将被直接提交给系主任或院长。
2. 院系处理过程:
如果学生所在的学院包含多个系,学生的学术不诚信举报将首先交给系主任处理。系主任会书面通知学生该违规行为已被报告给系里,并向学生发送《学术规范》的副本。学生将获得一次与系主任或指定人员讨论此事的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在研究生项目的学生不会与系主任会面,而是在与教授会面后,直接交给研究生院院长办公室的处理。
如果系主任认定未发生学术违规行为,则无需进一步行动。如果在与系主任的讨论中学生承认了违规行为,系主任可以根据学术规范的建议给出处罚结果,或将此事交给院长处理。学生将书面获知处罚结果,或通知该事项已被提交给院长。
如果学生对系主任施加的处罚有异议,可以向教务长办公室申请进一步审查。所有针对系主任所施加处罚的复议请求,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vpfal.academicdiscipline@utoronto.ca,邮件中需提供具体请求和情况的详细信息。
3. 学院或部门:
如果学生不承认所指控的违规行为,或者教师或系主任认为该学术不诚信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此事将提交给院长处理。
院长或其指定代表将主持调查会议。学生可以携带一名支持人员参加会议,包括律师。如果学生希望寻求法律建议,可以随时在学术诚信流程中,向学校的法律服务中心(DLS)咨询。DLS在学术诚信案件中有丰富的经验,并欢迎多伦多大学的学生咨询。
院长或其指定人员在调查后,如果认为未发生学术违规行为,则不需要进一步行动。如果此时学生承认所指控的违规行为,院长或其指定人员会依据学术规范的处罚建议,给出处罚结果。如果学生不承认所指控的违规行为,院长或其指定人员可能会请求教务长对学生提出指控。如果教务长同意提出指控,案件将进入大学审判庭的审判部门(Trial Division of the University Tribunal)。
如果学生对院长或其指定人员施加的处罚不满,可以向教务长办公室申请复议。所有针对院长所施加处罚的复议请求,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vpfal.academicdiscipline@utoronto.ca,邮件中需提供具体请求和情况的详细信息。
4. 审判庭/大学法庭(Tribunal):
如果案件在学院或部门级别未能解决,将会被转而提交至大学法庭仲裁。学生将有机会参加由大学法庭举行的学术诚信案件的听证会。
在法庭听证会上,由三名成员组成的小组将听取学生和大学双方的证据,并决定学生是否违反学术诚信。学生将有机会详细解释发生了什么,并阐述自己的观点。听证会大致流程如下:
1)学生陈述:
- 学生或学生的代表/律师将有机会总结学生的案件
- 委员会可能会向学生提出澄清性问题
- 学院的代表可能会向学生提出澄清性问题
2)学院陈述:
- 学院的代表将总结其案件并回应学生的陈述(可以由其本人或通过律师进行)
- 委员会可能会向学院提出澄清性问题
- 学生可以向学院的代表提出澄清性问题
3)学生回复:
- 学生可以对学院的回应作出答复,但仅限于学院在陈述中提出的新信息
- 委员会可能会向学生提出澄清性问题
- 学院的代表可能会向学生提出澄清性问题
4)总结:
- 委员会将为学生和学院双方提供作结论性陈述的机会
学术不诚信的处分:
- 作业零分或不及格
- 口头或书面警告
- 重新完成该作品
- 给予整体课程成绩减分
- 学校设施禁用
- 停学
- 开除
03 申诉
自收到判罚结果起,学生和处理案件的教务长有21个日历日的时间提出申诉。在申诉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ADFG办公室提交上诉通知书,说明申诉的理由和依据。在申诉被接受后,学生应当提交详细的申诉材料,包括一份总结陈诉和申诉的理由,以支持自己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