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签证是前往加拿大探望亲属时,所需要办理的证件。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资格办理:
1、如果配偶的一方或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和兄弟姐妹在加拿大定居,并且获得了永久居留权。
2、祖父母或者孙子女定居加拿大、获得永久居留权或者加入加拿大国籍。
3、旁系亲属如叔伯、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姑亲、姨亲、舅亲者在加拿大定居,并加入加国籍的外国亲友。
有效期限:可长达10年,根据申请人递交资料的情况,申请人有可能获得与护照有效期相同的多次签证
最多停留:180天
办理时间:15-20个工作日
入境次数:多次
是否面试:免面试
办理地点: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成都、杭州、济南、昆明、南京、沈阳和武汉11个签证中心,就近办理。
保险要求:不强制提供。
由于加拿大医疗费非常昂贵,使馆建议每个申请人在赴加前都购买国际旅行保险,以保障加拿大之行。如果您已购买了保险,请把保单一起提供给使馆,会对您的签证申请加分。如您需要购买,请登陆签证中心的保险频道购买
办理加拿大探亲签证所需资料:
1、护照:有效期在回程日期算起六个月以上的护照。
2、照片:
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护照尺寸相片2张(白底彩照,尺寸为3.5X4.5CM,头顶到下巴为3.1*3.6CM,面部完整,嘴巴合上,包括肩部上端。不戴墨镜,免冠,出于宗教或民族原因佩戴头饰除外)。
3、身份证:身份证请提供正反两面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5、户口本:复印件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6、加方亲友邀请信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 – 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及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 – 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
- – 邀请人姓名及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7、邀请人身份证明
- 如邀请人为加拿大公民,提供加拿大护照首页复印件或加拿大公民纸复印件;
- 如邀请人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提供其护照首页与加拿大永久居留卡(即枫叶卡)正反面复印件;
- 如邀请人即非公民又非永久居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加拿大签证页复印件,学习许可(study permit)或工作许可(work permit)复印件;
- 如邀请人为学生,另需提供: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等。
8、邀请人资金证明
如果邀请人是有收入的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账单,或加拿大税局出具的税单,或显示个人收入情况的雇佣证明或缴款存根。
9、申请人的经济证明:
- 存折复印件,以及相对应的银行存款证明;如无存折原件,只有卡,请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以近半年的历史交易清单;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无论是定期或活期存折,存款越多越好;如提供配偶的资产做签证凭证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其他财产(如有):房产证、汽车行驶证、股票、银行对帐单(原件并盖章)、国库券、股权证等。
10、关系证明
与加拿大邀请方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亲属关系公证等。
11、申请表
- 临时居民访问签证申请表(IMM5257E)-英文
- 家庭信息表(IMM 5645)
- 教育和就业细节表
若申请人为在职人员时,请提供:
1、在职证明:
英文单位证明信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并盖公章。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公司在职证明模板)
- 单位地址、电话;
- 申请人姓名、护照号、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 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 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
2、中方营业执照: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申请人为退休人员时,请提供:
- 提供退休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 提供退休福利证明文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如退休金,医疗补助等)
若申请人为在读学生时,请提供:
- 提供在校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复印件。
- 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 18岁以下的申请人,如父母亲双方不随行或只有一方同行,请提供双方或单方的不随行同意书。
- 经济材料证明可提供父母名下的资料。
若申请人为无业者,请提供:
- 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待业证明或者家庭主妇证明。
- 提供经济依附人的存款证明及收入证明。
- 提供与经济依附人的关系证明。
以下材料不是必须提供,但补充后有助于您获得签证,请申请人酌情提供:
1、国际旅行保险的保单(可选)
根据当地政策,在加拿大停留6个月或6个月以下时间,需出示最低医疗费报销保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时,75岁及以上申请人建议一定要出示保单,证明其购买的保险能足以涵盖在加拿大期间的健康需求。
- 请您在旅行保险频道购买
2、计划行程安排复印件(可选)
请附中英文对照的计划行程安排,用以向签证官证明申请人的行程计划。
3、机票预定单复印件(可选)
由机票代理或航空公司出具的往返机票预订单。
4、酒店确认单电子版(可选)
如果您已经预订好酒店,请提供酒店真实预订确认单,需英文版且确认单上显示已支付成功。签证中心的酒店预订频道可提供递交签证材料用的酒店预定单。
5、国外知名景点照片原件 (可选)
申请人曾经在国外知名景点拍摄的照片,最好是与人合影的照片,辅助证明有过真实的出境记录。
6、全家福照片原件 (可选)
申请人的全家福图片反映了家庭关系的和谐并被用来证明国内具有约束力。